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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凡客体看多元化互动的网络营销

作者:ITValue / 日期:2010-10-11

凡客体广告是以韩寒与王珞丹的凡客广告为模板,以众多名人为恶搞对象,集众多网友智慧,利用创意PS和格式化文案做出来的图片。被恶搞的名人包括郭德纲、赵本山、黄晓明、小沈阳、陈冠希,甚至还有唐僧、孙悟空、海盗路飞、多啦A梦等等。

活动从什么时候开始已不重要,重要的是,在越来越多的网友不自觉参与创作以及传播的过程中,“凡客体”这个词已经被网友欣然接受,在一场看似娱乐无意义的全民狂欢中,凡客的品牌推广也获得了成功,其传播效果甚至当初轰动一时的“封杀王老吉”事件。互联网真正的主体是最平凡的草根网民,网民的力量大得可以改变事件的发展方向,要得到最好的传播效果就应该好好利用这股力量。一个成功的营销案例背后总有值得学习的亮点,而这样的亮点往往不需要太多,一两个就足够。“凡客体”事件的成功给带来了网络营销的新趋势——互动,更确切地说是多元化互动。那么“凡客体”事件的互动营销需要 具备什么样的特点呢?

充分挖掘网民的表现欲
首先,你必须承认,网友是有才的。个人的智慧很单薄,很有限,但是大众的智慧却是无穷的。互动其实就是智慧碰撞的过程,就像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头脑风暴一样,无数次的互动碰撞总能得到绚烂精华的火花。其次,你必须明白,网友都是有表现欲的。每一个聪明的人都希望自己的才华得到别人的赞扬赏识,互联网是寂寞无聊的人的聚集地,在这种环境里,网友更希望通过表现自己的个性以及才华来找到自己的乐趣。有表现能力并且有表现欲望的网友其实就是最好的传播主体,也是网络营销的动力。充分挖掘并利用好这部分网民可以为营销提供丰富的传播内容,让传播具有新的价值。
营销须具有娱乐元素
就像新闻需要有新闻点一样,网络营销要取得理想的效果,前提必须具有娱乐元素。从某种程度上讲,互联网就是为娱乐而生的。娱乐精神以及分享精神同样是互联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,而前者更是后者产生的前提条件。大部分网友是把互联网当休闲娱乐的渠道,对他们来说,上网就是为了找乐子。纯粹为了营销而营销其实是对网友极不尊重的,能够给网友带来娱乐,网友才会喜欢你。分享可以让快乐加倍,网友得到快乐的同时往往也会利用自己现有的传播渠道分享出去。

传播内容简单、可模仿再生
越简单的东西越容易被广泛接受,尤其是以娱乐为目的的网络中。偷菜为什么这么火?很大原因就是这个游戏简单,老少咸宜。有时候一则长篇大论的影响也未必及得上信手拈来的只言片语。另一方面,网友是有才的,同时也是懒惰的。如果需要花费太多精力和时间,网友的积极性也不会太高。利用网友的智慧不能 太过分,要求网友为你写一篇长篇小说,而且还是不给钱的,谁都不愿意。在内容简单有趣的基础上还得保证易于参与,调动网友创作的积极性。像凡客体这样,简简单单几句话却暗含了一个模板在里面,网友只需稍做思考就可以往模板加文字,衍生出新的传播内容。

无独有偶,最近盛大也推出了一个类似的活动——Bambook征集粉丝团名称。这又是一个互动营销的例子,不过这个活动的娱乐趣味性似乎不太够。与凡客体不同的是,为提高网友积极性付出区区一台Bambook。

来源:艾瑞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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